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原绍兴市公证处)是绍兴市司法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具有公证员资格的5人,其中高级职称公证员2人,中级职称公证员2名,初级职称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9名,行政人员5名。是本市公证人员较多、公证业务范围较广、服务质量一流的公证证明机构。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自一九七九年恢复成立以来,本着“以民为本,服务大众,公诚天下,证信八方”的宗旨,切实履行公证职责,充分发挥公证作用。从开始主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逐步发展成为办理大量涉外和国内 、经济等方面的上百种公证业务。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绍兴外向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化建设加快,法治绍兴建设的推进,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不断规范和拓展公证业务,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城市广场建设、环城河整治、土地拍卖、项目落户、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等政府重大项目的公证事项。在金融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积极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和招投标公证,在私有财产保护方面,办理了大量的继承、分书、遗嘱、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等公证;在知识产权领域和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为受害方保全证据公证,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积极推行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配合市政府分别在市便民中心和市招投标中心设立公证便民窗口。为绍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行,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公证人员的共同努力,公证业务得到了蓬勃发展,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的功能,为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绍兴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的评价。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绍兴市文明公证处、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绍兴市越城区政府名命为区文明单位。广大公证人员秉承客观公正、依法办证的立场,积极开拓进取,为公证事业的发展默默的奉献自己的力量,曾有多名公证员先后荣获省级优秀公证员、市级优秀公产党员、二等功等称号。
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主任:范国祥业务一部部长:汤仲兴吴向东 蔡翁联系电话:0575-85137583业务三部部长:文松卉陈叶飞 陈静宇联系电话:0575-8522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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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四部部长:裘国琴宣颖颖联系电话:0575- 8513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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